水库运行中,在发生设计的校核洪水时允许达到的最高库水位。它是判断水库工程防洪安全最重要的指标。
水库运行阶段所采用的允许最高水位,应根据水库原设计的各项安全要求与施工质量情况、近期的检查观测成果和安全鉴定,参照在运用中曾经达到过的最高水位及历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工程己按设计完建,运用正常,则可用原设计的校核洪水位作为允许最高水位。当工程由于某种原因,安全状况出现较大变化,不能按照原设计或原采用的允许最高水位运用时,应及时分析论证,确定新的允许最高水位,并应相应修改其他运用指标 。
在实际运行中,允许最高水位是一个严格的控制条件。当来水不大于设计防御的校核洪水时,库水位应不超过允许最高水位。万一发生超标准洪水,应及时采取紧急泄洪措施,以确保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安全。
汛期限制水位水库为保证防洪安全,汛期要留有足够的防洪库容而限制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一般根据水库防洪和下游防洪要求的一定标准洪水,经过调洪演算推求而得。
汛期限制水位的高低,对水库防洪和兴利的结合关系很大,集中反映了防洪库容和兴利库容的分配和结合形式(参见综合利用水库调节计算、水库调度图)。在编制水库年度调度计划时,一般应参照原设计的防洪限制水位数据,结合历年运行的实际情况,确定计划年度的汛期限制水位。当运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工程安全发生问题、洪水统计参数有重大变化、设计标准改变、水库任务变化等),需要改变所采用的汛期限制水位时,要经过分析论证重新确定。
对于洪水在汛期各个时段的大小有一定变化规律的水库,汛期限制水位还可以分时段拟定。根据各时段洪水大小不同,留出不同的防洪库容,即定出不同时段的限制水位。划分时段的主要依据是本流域水文气象成因分析,一般划分为主汛期、秋汛期或汛初、汛中、汛末。要确定水库防洪库容的其他因素(如河道安全泄量、预报预见期等),在汛期各不同时段,也可以据以留出不同的防洪库容,规定不同的汛期限制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