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由吕忠梅编著。
吕忠梅,女,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近30项,主持国际国内合作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科研成果近600万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0多篇;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环境法之树文丛》《湖北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多部学术文丛;主编司法部、教育部统编教材、规划教材10余部;主编法官培训教材系列12部,法律实务参考10余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第三批重点教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首席专家。主持和参与了《环境保护法》《水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多个国家和地方立法项目。提出法律议案20余件,其中10件已经成为新制定法律或修订法律的内容。获得司法部、教育部、湖北省等省部级以上奖励3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