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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近代水法

2022/07/16204 作者:佚名
导读:近代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增加,许多地方出现供水水源不足,水质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世界各国都重视水法律的规定,许多国家制定了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项水事活动的综合性水法,有些国家还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法律。如美国《水资源规划法规》,日本《河川法》、《特定多目标水库法》、《水资源开发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项法律。这些法律的内部,一般包括水的所有权、用水许可、防洪、水资

近代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增加,许多地方出现供水水源不足,水质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世界各国都重视水法律的规定,许多国家制定了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项水事活动的综合性水法,有些国家还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法律。如美国《水资源规划法规》,日本《河川法》、《特定多目标水库法》、《水资源开发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项法律。这些法律的内部,一般包括水的所有权、用水许可、防洪、水资源保护、用水纠纷处理、水工程建设和管理以及惩戒等方面的规定。水法的宗旨、调整的内容和各项法律制度随社会经济的发展阶段和水资源面临的问题不同而变化。

水法近代水法的特点

体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以流域为单元,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和水量实行综合管理;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和规划;把水作为一种有价的资源进行管理,用水需要交费;公众参与水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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