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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制定过程

2022/07/16144 作者:佚名
导读: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进程 2014年9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14]67号“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被正式列入2014年度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计划编号:20140190-Q-469。 2014年11月20日,国家标准计划《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192-Q-469)下达,

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进程

2014年9月2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14]67号“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被正式列入2014年度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计划编号:20140190-Q-469。

2014年11月20日,国家标准计划《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192-Q-469)下达,项目周期12个月,由46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起草,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4年12月30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建材联标函[2014]130号“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2014年11月20日,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编制第一次协调工作会议,对标准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分工。10位行业专家代表及8家混凝土预制桩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后,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标准制订工作小组对该标准编制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标准草案,并在行业内进行了内部专家征求意见。

2016年4月28日,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编制第二次协调工作会议,对内部征求意见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解决措施。

2016年5月10日,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编制第三次协调工作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了逐条讨论。会后,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标准制订工作小组对征求意见稿(初稿)中的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完成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制订征求意见稿,印发给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2016年7月29日,根据征求意见汇总,标准制订工作小组对标准进行了修改、整理,形成《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送审稿,并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

2016年8月,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提出申报《加气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为整合资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拟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拟申报的《加气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其他水泥制品整合为《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7年11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商请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负责《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

2017年11月-2018年1月,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精神,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管桩以外的其他水泥制品的能耗情况进行了调研。

2017年3月,通过对其他水泥制品能耗情况调研回函的整理分析,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上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

2017年5月-8月,《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共寄发260多家单位,收到回函的单位25家。同时,委托相关企业对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能耗指标进行试验验证。

2017年9月-10月,通过对各单位回函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起草小组对意见的处理意见整理汇总,形成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通过对各单位试验验证结果的整理汇总,形成了试验验证报告。

2017年11月,《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送审稿上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

为了顺利完成标准的制订任务,使制订后的标准能体现合理利用资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促进技术进步、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可操作性强等原则,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广泛走访调研的基础上,邀请了有关设计、科研、生产、质检、使用、设备制造、原材料等单位的技术人员及本行业的专家组成标准制订工作组,共同参与标准的制订工作。在标准制订过程中,标准制订工作组对国内水泥制品生产企业详细调研,共收到有关意见和建议 75条。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了三次协调工作会议,对能耗标准的制订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进行协调、完善。经过反复修改、验证,于2018年10月完成了标准送审稿。2018年12月27-28日,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市主持召开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送审稿)国家标准技术审查会。会议认为该标准达到了中国国内先进水平。

2019年10月14日,国家标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0年5月1日,国家标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实施。

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8263-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该标准制定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制定水泥制品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兼顾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现状,将中国国内水泥制品工业能耗较高的生产线淘汰20%以上。对于新建或改扩建企业,设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促进新建或改扩建企业在新建生产线上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节能降耗的措施,使企业达产后能耗限额达到准入值的要求。同时,鼓励现有企业强化节能降耗责任意识,采取积极措施降低生产能耗,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使用绿色新能源,使企业单位合格产品能源效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学院、徐州三元杆塔有限公司、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中淳高科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羊城管桩有限公司、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盛港绿色防火建材有限公司、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湖北中南管道有限公司、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电力线路器材厂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江苏荣辉电力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田寅、匡红杰、王卫民、单庆威、沈建光、许兆祥、孙芹先、蒋元海、魏从九、谈永泉、葛庭洪、曾庆东、沈冰、陈辉、奚飞达、何友林、王树峰、林贤杰、邹文岗、张日红、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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