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代替GB 12573-1990《水泥取样方法》。本标准与GB 12573-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标准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2.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第2章);3.取消了贮存样品的容器的材质要求(1990年版3.6.1,本版9.1);4.1990年版附录A“分割样理化性能试验”改为本版附录B“28 d抗压强度匀质性试验”,并以水泥28 d抗压强度匀质性表示;5.增加匀质性试验频次条件由水泥28 d抗压强度变异系数大于6%时改为大于3.0时(1990年版A.2.4,本版B.2.3)。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4)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