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省市县已经建立水务局管理体制,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9个单位成立水务局或实施城乡水务统一管理,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单元的42%。成立水务局744个,其中正省级1个,副省级4个,地级86个,县级653个;由水利部门实施水务统一管理的单位265个,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
水务管理体制与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如何认识这两者的相互关系,笔者认为所谓水务管理体制的内涵应当是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高度,体现在水资源的统一性和全局性,而不是简单的机构的归并。从法国水务管理体制来看,法国的水务管理体制是根据1964年法国议会修订通过的新水法确立的。该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打破了过去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管理体制。每个流域均设有两个组织:即流域委员会和水务局。水务局是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公立公益机构,是流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法国这两级机构的设置已充分表明,核心是实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因此,我国水务管理机构的设置,目标应当是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战略高度,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新水法虽然明确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我国的水务管理机构与流域机构的关系还不是执行机构的关系。尽管水务管理机构不是流域机构的执行机构,但在水资源统一管理上,新水法已经明确两者的有机结合。因此,水务管理机构不在于名称,而在于其实质。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水在管理方式上大体也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一条龙的直接管理,一种是政企分开的管理模式。笔者认为,不管那种管理方式,职能转变是关键,权属管理是核心。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相对要好办些。权属管理属于机构的职能,就是说,水务局必须对防洪、供水、用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回用、水环境治理等等,实行城乡统一的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并不意味着有些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一定划归水务局直接管理。对于供水、排水和污水治理回用等企业经营实体,应当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但权属管理必须与产业化经营实体相匹配,可以借鉴国际上间接管理的方式,通过法规,以合同形式不仅要保证水务局对水资源的权属管理,而且对公司和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有决策和监督权,可以采取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形式参与经营实体的决策和管理,这样可以节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运行费用,又使企业能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总而言之,各地不管采取那种管理方式,由于地域和自然资源条件、经济水平的差异性,不要强求全国一个模式,但目标都必须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任何一种管理方式都必须服从四个有利:有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领导、加强宣传。要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提高全社会对“水危机”的意识,加强需水和用水的管理。中国存在“水危机”绝不是危言耸听。尤其是北方地区,以及大中城市缺水态势已经十分严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下垫面产流和汇流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如果未来气候变暖,这两种影响组合,会加剧北方地区水资源的衰减,北方“水危机”的形势可能更加严峻。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要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要加强水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影响的宣传力度,要将水资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建立水务局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向领导部门、兄弟部门、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水利部对各地已经建立的水务局管理体制成功的经验要进行总结,以供各地因地制宜地学习和推广。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