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指标已经成为水供应系统领域一个重要且有时存在争议的部分。关于水质方面的考虑主要是基于将一些物质的低浓度与如癌症等疾病的高频事件相联系的发现。随着1974年的安全饮用水法案(SDWA)(公共法93—523)的通过,制定水质标准的主要责任从州和当地相关机构转移到联邦政府。许多原因说明水质标准和规定对环境工程师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标准影响着:①原水水源的选择;②处理工艺和设计标准的选择;③对已有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的选择余地以达到和未来的标准;④处理费刚;⑤残留液的管理。
水质规定的制定典型地按照以下逻辑步骤进行。
(1)认定有益使用。
(2)设定指标。
(3)颁布标准。
(4)设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