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效能建设、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评定、档案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工会、青年、妇女等日常工作。
(二)公用事业科。拟订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运行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市容环卫、城市消杀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管线行业监管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环卫工作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负责户外广告、夜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的监管。负责市政、园林、环卫等公用设施改造维护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牵头做好本单位生产安全工作。
(三)物业管理科。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本市物业管理考评标准及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征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以及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管理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导、监督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建立物业管理投诉登记制度和物业管理项目档案。
(四)督查科(市容管理科)。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市容管理考评标准及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管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数字城管工作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内容进行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城管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综合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负责对上级决定及本局领导批示的城市管理事项进行督办。
(五)法制科。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草拟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城市管理行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负责申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准。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环节审核和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和重要信访件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批办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编制和调整部门权责清单。负责协调住建、市场监督、水利等部门综合执法工作。
(六)审核审批科。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备案事项。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工作。
(七)装备财务科。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财务报表,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城市管理各项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开展相关内部检查。负责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和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采购计划报批和报废审批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式服装、标志标识,以及执法执勤车辆、装备的计划、采购、发放、维护和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工作的管理和罚没票据管理及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