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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 组织体系

2022/07/16110 作者:佚名
导读:永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1 应急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永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机构组成如下: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经信

永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1 应急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永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机构组成如下: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中心、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卫计局、市食药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市火车站、驻永各通信公司、市供电公司、市人武部、武警永济支队及各镇(街道)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地环股股长及各基层所负责人组成。

各镇(街道)成立相应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永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2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配合省、市应急指挥部做好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的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对外发布。

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2.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

和市、各镇(街道)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应急工作;汇集和上报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及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应急救灾与处置工作的新闻发布;承办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3 应急专家组职责

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采矿工程、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专家与应急救援专家分别由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各确定两名专家报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地质灾害类型、险情、灾情、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抢险救灾咨询或建议,科学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2.2.4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组织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新闻中心:第一时间从市应急指挥部获得权 威信息,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

市发改局: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和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灾害发生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灾区政府对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遇难人员遗体进行鉴定;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中受灾群众的临时救助和转移安置工作,组织灾区民房倒塌恢复重建和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灾情损失评估;组织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县级负担经费下拨、管理和监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物资、装备资金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的规定,审核上报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害发展趋势的研判,提出应急处置的措施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必要的应急处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市环保局: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并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

市住建局:负责对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并报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监督指导。

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公路沿线和危害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附属设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公路交通设施,确保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对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水利工程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

市经信局: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成支援灾区的生活必需品准备工作。

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部门开展灾区伤员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市食药局:保障灾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协调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应急药品的供应和储备。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等有关单位做好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市旅游局和市文物局:组织协调旅游区和文物保护点主管部门对旅游景区内及文物保护点附近地质灾害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指导景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对地质灾害现场的气象监测预报,为灾害的救援处置提供气象保障。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

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驻永各通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市火车站: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害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尽快采取措施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所辖区域损毁供电设备的修复,确保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

市人武部:根据市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必要时协调驻军参加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

武警永济支队:根据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永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3 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发生小型突发地质灾害后,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医疗救治、安全保卫、综合保障、调查监测、新闻宣传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示,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3.1 综合协调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武警永济支队、灾害发生地的镇(街道)组成。

负责事发地应急抢险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工作有序开展。

2.3.2 抢险救援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武警永济支队

成员单位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市人武部、灾害发生地的镇(街道)组成。

负责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中人员搜救、隐患消除、道路通行能力恢复和鉴定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破坏程度等工作。

2.3.3 转移安置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由市食药局、灾害发生地的镇(街道)组成。

负责灾害发生地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和生活工作。负责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药品等卫生安全。

2.3.4 医疗救援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成员单位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机构、上级医疗救援组派出的医疗卫生机构组成。

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和转送工作及相应信息记录,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现场实际,是否建议市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3.5 安全保卫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永济支队

负责现场安全警戒,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6 综合保障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气象局、驻永各通信公司、市供电公司组成。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气象预报、通信、资金、善后处理等保障工作,建立现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通信联络。

2.3.7 调查监测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火车站组成。

负责组织专家和委托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进行调查,核实突发地质灾害的类型、位置、规模、直接经济损失、潜在的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由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负责确定责任单位;负责组织灾情监测,随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为突发地质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2.3.8 新闻报道组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市新闻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计局、事发地镇(街道)组成。负责救援现场新闻记者的组织管理,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提供的权 威信息进行新闻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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