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危化品运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为核心,以落实各级各方面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为汉中“三市”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监管、联合监管、重点监管、源头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完善基础管理措施和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参与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联合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危化品运输引发的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具体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主体责任。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辖区企业,检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产品合格、销售程序合法、货物装载达标、运载工具和容器安全、人员持证上岗。
(二)坚持分类施策,加强路面管控。市交通运输局会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抓紧制定危化品运输安全承诺书,指导相关县区与通行辖区内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所有人及时签订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押运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对路查路检中发现和运输安全事故暴露出问题的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由安监、交通运输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依法取消危化品生产和运输资质。
1. 抓好车辆分流管控。加强道路通行情况分析研判,根据路网结构及周边环境及时发布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公告,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按指定线路行驶。综合采取分类分道分时段通行等方式,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分流工作,易燃易爆危化品车辆继续通行国省道,易腐蚀和有毒危化品车辆在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后通行由宝鸡坪坎至汉中段高速公路。加强高速公路管控,在进入高速公路的道路前方,渐进式设立提示引导牌进行分类指引,并在坪坎至汉中高速公路汉中西收费站和南郑喜神坝收费站前设立查验点,查验车辆相关手续凭证,对运输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车辆予以劝返。在坪坎至汉中段高速公路设置货车专用道,严禁货车借道通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省道及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监控设施建设,加大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线路、车道行驶和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法顶格处理。特殊天气采取分时段通行,由路政、交警联合引导护送。
2. 建立联合安全检查站。分别在宁强县黄坝驿、南郑区喜神坝建立1个联合安全检查站,所在县区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部门派驻专人负责日常监管事务。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健全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登记台账和教育提醒制度,做到逢车必查必检必提醒,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违法问题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一律依法依规处理,并在相关安全隐患消除后予以放行。继续抓好汉台区河东店、勉县和留坝县留候镇危化品车辆安全检查点的建立、管理工作,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部门开展动态安全检查。在留坝县武关驿北口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分流点,将危化品运输空车进行分流,留坝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派驻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