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前)。成立创园工作专班,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切实按照《汉川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创建目标任务,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2015年5月)。按照城市园林绿化Ⅱ级评价标准,扎实开展创建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2014年底前,向省住建厅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书面申请,并接受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初审。
(三)巩固申报阶段(2015年5月-2015年9月)。进一步对照城市园林绿化Ⅱ级评价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自查,巩固提高创建成果。自查确认达标后,于2015年9月向国家住建部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请和初审意见。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2月)。认真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准备工作,迎接国家专家组实地考察、现场验收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