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的制订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人事、计生、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注册安全主任等培训、考核发证及注册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承担行政复议、提案处理、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及相关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牵头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设立及其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和定点;负责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发放、登记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实施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审批;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参与相关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有关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管理二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安委办日常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范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