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按时完成本局各种文件、资料的起草、打印和上报、下发工作,做到无差错。做好局系统宣传报道工作。
(2)做好文件的整理、保管和建档达标工作做到无差错。
(3)加强对局系统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局系统信息化管理规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认真督促各科室(站)严格遵守局系统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定,合理、科学、正确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定期对局系统中心机房及计算机软硬件进行维护、保养。
(4)认真做好江宁建工网站和局域网的维护和管理、更新,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及时把本部门相关工作内容输入局域网,建立起完善、实用的江宁区建筑业数据库。
(5)指导各科室、各单位局域网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6)协调各科室、站、所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与领导之间的关系,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热情大方,有礼有节,维护本单位形象。
(7)做好局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如:大型会议、省、市、区领导调研、视察等安排工作。
(8)做好机关车辆的派遣、使用协调工作,安排好车辆年检,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9)主动抓好本单位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区组织的检查每次都须合格。
(1)做好本系统的人事调动、招工转干工作,按照人事部门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干部、职工的转正、定级、调资工作,做到无差错。
(2)组织好本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抓好全局系统学习考核工作,树立机关良好服务形象。
(3)做好建工党建网站的各项工作,并向区委组织部的党建网站及时报道信息内容。
(4)做好普通工种、特殊工种的技能培训和鉴定人员
(5)协助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查验持证上岗工作。
(6)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
(7)做好大学生等人才的引进和转正定级工作;
(8)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结算工作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合同鉴证、聘干续聘等工作;
(1)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各项管理费,做到应收尽收,但不乱收;收费、开票人员分工明确,建立财务科内部工作流程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头。认真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定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会计报表并做好上报工作,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结帐制度,支票、现金领用手续严格,无丢失,无差错,及时给主管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3)加强对税收代征窗口的监管,认真执行建筑业税收代征协议,严格执行税票、发票领用登记手续,无丢失、无差错。执行税收政策无差错,无因违规被投诉的行为。
(4)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全年组织两次建筑公司财务人员业务辅导和交流。
(5)每半年组织一次内务财务内审,并写出财务检查报告。加强对局系统事业单位和局属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
(6)认真完成计划生育和女工委工作,健全工作台账。
(1)严格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依法监管,依法行政。
(2)依法加强对全区建设市场及工程分包市场监管,完善本区建设市场管理各项配套制度建设,会同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建立健全对各方主体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确保建设市场良性发展。
(3)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利税、施工产值、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等主要经济指标任务;
(4)做好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的备案和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加强本区项目经理的管理,做好企业资质年检、升级、增项、定级工作。
(5)做好年度本区建筑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做好本区建筑业企业经济指标分解、年终考核工作,做好各镇街、开发园区建筑业经济指标分解、年终考核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广使用《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2)提供建筑工程分包交易场所和咨询服务,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分包活动,实行分包合同备案管理;
(3)组织开展劳务经理培训,推行建筑劳务经理制度化管理,协助指导职业教育和技能训练;
(4)调解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受理有关分包活动的投诉;
(5)组织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检查,规范建筑市场分包秩序和用工行为;
(6)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真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执法职能,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处罚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
(2)做好全区范围内建设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年度要对所有工程项目普查一遍,查处案件正确率100%,立案和结案率达100%,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率为零。
(3)认真做好建筑市场动态管理,及时做好各种数据的汇总上报,做到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文书齐全、整洁,及时结案、归档,无差错。
(4)按照区政府和局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落实到位,认真做好罚没款收缴分离,严格执法。
(5)对局长批示的内部联系单的事项及时开展调查,做到件件有结果。需实施行政处罚的,按程序实施处罚。
(6)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治理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行政执法、依法治理的各类总结、计划和日常台帐建设。
(1)对局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局各科室、单位的行政处罚的程序,对行政处罚立案申请进行初审,上报局领导批准。
(3)受理自然人、法人对我局执法的行政投诉,组织参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活动。
(4)为规范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室
(1)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定期检查局各科、室、站、所及事业单位遵纪守法情况。
(2)按照局内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内部督查督办工作,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会同相关科室实施责任追究。
(3)认真受理对局机关、事业单位和局属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作出处理意见。
(4)及时协助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渎职案件。
(5)按时完成区纪委、区监察局、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类材料、信息的上报任务及其他业务工作。
(1)做好局领导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技术方面工作的参谋与顾问,参与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处理,就一些重大质量、安全、工程技术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2)协助分管局长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全区性质量、安全大检查。
(3)监督局相关科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工程技术管理的条例、规定和导则,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和贯彻。
(4)加强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高全行业的施工技术水平。
(5)积极做好和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年无责任投诉和违规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本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应招投标的项目招投标率达100%,应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率100%
(3)认真抓好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的管理,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考评,确保招标代理市场规范、有序。
(4)认真抓好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各类统计报表。
(5)认真受理招标投标投诉,及时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⑹交易中心认真履行好信息技术服务、咨询及商务服务、会务服务及中心管理等服务功能。做好驻场单位的协调工作,为招投标各方提供优质服务。
(6)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费收入和局交办的收费项目的收缴到位率100%。
(7)认真抓好局交易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强化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效能,达到区级文明窗口的目标。
(1)认真抓好全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制度,依法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建立健全对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考核考评体系,提升质监水平;
(2)受监工程项目覆盖率要达到:东山地区、开发区、科学园、滨江开发区100%,乡镇工程的质监项目和招投标项目数同步,达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
(3)工程合格率100%,一次交付合格率达95%,不合格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发生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抓好施工现场实体结构质量监督和检查,无因实体结构质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抓好对各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全年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5)积极推广无质量通病施工工艺,从根本上减少质量投诉,不发生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质量投诉结案率达90%以上。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有关规定,抓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达到省、市规定要求。
(7)强化对监理、检测和预拌砼市场的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规范责任主体行为,全年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1)要认真按照局系统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的工作要求,加强行业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依法查处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伤亡事故。
(2)以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为核心,强化对各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抓好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抓好文明施工现场的管理,普及标化现场,争创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4)抓好各类安全人员、施工机械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督备案率、施工机械合格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均达100%,安全达标率为100%,设备事故率为零;安全生产达到区政府规定的指标,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认真抓好技术资料的发放保管和存档工作。
(1)积极做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2)按省、市要求落实好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搞好市场调研,确保每季度发布一次本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4)认真做好工程决算备案管理工作,在职能范围内妥善协调甲乙双方工程决算纠纷。严格按项目实施对各个单项工程(土建、市政、装饰、安装、园林绿化等)全方位的造价管理,确保全区建设市场规范有序,为政府的规费和税收征管提供可靠依据。
(5)认真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部署、检查、指导、帮助局属企业工会以及区建筑业企业工会组织开展工作;
(2)加强与局系统女工委、团组织协作配合,积极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和创建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推动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3)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定期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和协会工作例会,加强与区内建筑业企业的沟通,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难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2)积极做好我区建筑工程市优良工程的申报工作以及与市建筑业协会、市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
(3)做好本区建筑企业先进单位、优秀项目经理及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4)认真做好属于非行政、由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和评审的人才技能培训工作、壮大我区建筑行业人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