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工作规则
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主要职能:负责实施凯旋地区北起艮山西路,南到清江路,东靠秋涛北路,西接沪杭铁路和贴沙河共3.8平方公里范围的旧城改造。按照“政府做地、企业做房”的原则和“以路带房、以房养路、路房结合、综合改造”的思路,通过旧城改造,完善基础设施、畅通道路交通、改善环境面貌、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生活品质、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主要工作规则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征地拆迁、旧城改造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本地区范围内旧城改造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方案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本地区旧城改造的城市和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并负责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依据本地区旧城改造总体规划,负责本地区的征地拆迁、道路建设、环境建设、立面整治、回迁安置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征地拆迁、建设项目计划的立项和报批工作,办理各建设项目所需的许可证和合格证件,做好前期协调和手续申报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调换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协调组织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评比、达标工作。
(五)负责我本地区实施改造范围内项目的测算、立项、建设、监督管理和建成后的移交工作。
(六)负责旧城改造资金的科学安排、使用和管理。
(七)管理旧城改造建设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和档案工作。
(八)按照区委、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负责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九)承办涉及凯旋地区旧城改造的群众来信来访、纠纷调节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