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在台州市经济适用房(大学园区地块)(室外配套)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山水公司)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袁浩有在建项目〔广西第五届园林园艺博览会(百色)市政道路、管网及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其投标资格不符合该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项规定。
经调查,江苏山水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在广西第五届园林园艺博览会(百色)市政道路、管网及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中标,中标项目负责人袁浩,中标公示期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8日。9月30日,台州市经济适用房(大学园区地块)(室外配套)评标委员会就此事询标江苏山水公司时,江苏山水公司说明该工程正处于项目设计阶段,暂不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暂不要求项目部人员到场,准许其近期内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了招标人相关证明材料。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承认由于企业投标决策层工作存在疏忽和失误,对台州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够,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江苏当地的做法参与投标,违反了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鉴于江苏山水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并承诺今后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经研究,决定对江苏山水公司从轻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对江苏山水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二)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办法》(台建规〔2004〕128号)第一条第(一)、(六)项的规定,对江苏山水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袁浩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3年11月11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