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省长、正副秘书长的行政编制单列,其编制数额随人数增减相应变动。
行政编制为169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5名,省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按副厅级配备);正副处长(主任)69名,其中正处长(主任)29名(含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省口岸办公室副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正处职督查专员2名),副处长(副主任)40名。
行政编制为27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9名,其中正处长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4名。
行政编制为12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3名,其中正处长2名,副处长1名。
行政编制暂核定10名,今后根据职责任务需要逐步核增至20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6名,其中正处长3名,副处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