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4年,省水利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水利现代化建设大局,创新水行政管理方式,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水利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年来,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提高效率、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的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丰富公开载体,突出行业特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有效运转。
(一)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移送管理、定期考核、责任追究、公开评议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大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行业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严格依申请公开。积极贯彻《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提出的公开水利政府信息的申请,着重抓好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四)拓宽公开渠道。充分拓展新版网站功能,进一步发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纪检举报、信访接待、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2014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3条;主动公开非公文类信息5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水利厅201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通过江苏省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6件,通过书面申请4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答复,按期答复率为100%。
(三)咨询处理情况。省水利厅2014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47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42次,网上咨询329次,均按时办结。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省水利厅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5万元。未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
(六)档案移交情况。按照苏档发〔2008〕16号文件要求,2014年,我厅累计向省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件共105件及全文电子件。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5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以及全省市县水利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公开重点,加强载体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利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做好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新一轮农村实事饮水安全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等水利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水利政策法规、水利执法通报等法治水利建设信息。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公示制度,促进水利建设市场规范有序。严格公开干部选拔的条件、程序、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公告等信息。
(二)抓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紧密的水利信息公开。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情、旱情和灾情信息。针对重点水利工作以及重大水利项目规划信息,切实加强重大专项规划的解读。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建设投资规模、征迁补偿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管理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水利移民管理政策、后期扶持资金使用以及项目安排情况。及时对外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落实情况。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抓好水利厅门户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扩大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优势。办好《江苏省水资源公报》、《江苏省水土保持公报》、《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月报》、《江苏省主要河湖健康状况报告》等水利专业公报。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处室保密审查责任,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强化专业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