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5年,省水利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创新水行政管理方式,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水利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年来,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省水利厅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突出行业特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断强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移送管理、定期考核、责任追究、公开评议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行业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发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纪检举报、信访接待、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高效。积极贯彻《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提出的公开水利政府信息的申请,着重抓好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2015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5条(含规范性文件10条),主动公开非公文类信息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累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通过网上申请的7件,通过书面申请的3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答复,按期答复率为100%。
(三)咨询处理情况。省水利厅2015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489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82次,网上咨询307次,均按时办结。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省水利厅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财政支出5万元。未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
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57件,办结267件(含上年结转),按时办结率100%,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在江苏水利门户网站行政审批专栏即时公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审批流程,将审批清单、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依法在江苏水利门户网站和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现场及时公开。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加强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省预决算公开统一要求将2014年省级部门决算、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省级财政民生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情况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公开内容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对预算和决算内容进行逐项解释,有图、有数据、有说明。在加强“三公”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省“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对因公出国(境)、公用购置及使用、公务接待等费用逐项进行预决算情况对比分析,对“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进行说明。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均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江苏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专栏公开,按有关规定,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及时上网公开。全年公开招标信息505条,发布中标公示698条。
(四)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评价,在省水利厅网站“水文信息”专栏上网公开。根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批复》(苏政复〔2014〕14号)《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要求,编制水功能区通报,并上网公开。
(五)加强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充分利用江苏水利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和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在厅门户网站开展3次政策解读和3个政务专题,对全省重要水利工作部署会议等活动开展网上直播2次。在中国江苏网开展3次政策解读和2个政务专题。在中国江苏网和江苏水利网开展了6次在线访谈。参加省政风热线活动2次,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2000多条动态类新闻信息。另外,通过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收集和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共涉及489条。
(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我厅政府信息的权利,规范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负责归口接收、答复申请人向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负责办理,对可以公开的内容,制作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文本。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厅共承办建议、提案86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4件,主要涉及民生水利需求、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办结,代表、委员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6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公开重点,加强载体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利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做好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实事饮水安全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等水利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水利政策法规、水利执法通报等法治水利建设信息。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公示制度,促进水利建设市场规范有序。
(二)抓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紧密的水利信息公开。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情、旱情和灾情信息。针对重点水利工作以及重大水利项目规划信息,切实加强重大专项规划的解读。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及工程建设管理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水利移民管理政策。及时对外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落实情况。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抓好水利厅门户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扩大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优势。办好《江苏省水资源公报》《江苏省水土保持公报》《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月报》《江苏省主要河湖健康状况报告》等水利专业公报。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处室保密审查责任,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强化专业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