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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通知

2022/07/1686 作者:佚名
导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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