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定有关路政管理的办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3、承担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4、指导全省普通公路及其他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5、承担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和非交通事故的排障施救工作;
6、组织实施治理机动车辆的超限超载工作;
7、组织指导全省路政部门管理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8、组织实施全省公路路政监督检查,维护公路安全、畅通;
9、承办挖掘、占用、利用公路或者公路用地,以及超限运输等审查批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