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来获省、部级劳模荣誉的有174人,获得国家级劳模称号的有1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有70人,3人荣获李四光科学奖,有4个单位获得国家和部级“功勋地勘单位”光荣称号。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省直工委授予“党的工作特别优秀奖”,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十五期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0个局属单位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局机关还被评为“省直十佳文明机关”。
包家宝,地矿部江西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获得李四光地质科学奖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