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承担现场踏勘的有关工作,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审查,对报审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进行规划审查;负责城(镇)规划区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复线;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及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负责城乡建设项目批后督查,协助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城(镇)规划区居(村)民建房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及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及局建设项目规划会议等日常具体工作。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