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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信息化工作机构及管理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印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信息化工作机构及管理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局“一把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亲自部署、经常过问、定期检查。分管局领导切实抓督办、抓协调,及时与有关人员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方便公众及时、方便、完整地获取信息。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进一步夯实环保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为贯彻落实有关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机关各业务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服务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目前共开设了机构设置、政务公开、环境审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服务窗口、网上监督、公众互动、环保知识、环保专题、资料下载、环保建议等13个专栏,认真做好环境法律法规、环保职能职责、环境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等发布工作,对江门市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定期公布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环境知情权。据统计,目前网站日访问量突破300人次。

(三)进一步落实环保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我局公众网站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以便公众直接点击进入。落实专人跟踪保证随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利用我局公众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把国家、省和我市在大气、水、固废、噪声、核安全与辐射等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文件上网,同时提供各类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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