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
规划指出,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保障安全与生计,注重灾后恢复重建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努力恢复灾区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增加农民收入,为农业持续发展、农村繁荣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奠定基础。
规划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农村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农业生产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基本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贫困村生活生产条件改善,为实现国家农村扶贫开发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明确了农村居民点的重建类型、规模、要求和恢复重建用地,农村公路、村内道路桥涵、供排水、沼气、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村庄建设场地平整等农村基础设施,以及农业生产设施和贫困村恢复重建的任务和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