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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建筑智能化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 设计管理

2022/07/16171 作者:佚名
导读:第八条建筑智能化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具有完整的设计施工图。 第九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图应当报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筑智能化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具有完整的设计施工图。

第九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图应当报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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