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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水利局职能转变

2022/07/16216 作者:佚名
导读: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权限内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2.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3.凿井方案和资质证明核准。 4.大坝竣工验收。 5.大坝堤顶兼做公路许可。 6.险坝改变原运行设计方式的审批。 7.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8.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9.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审查。 10.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权限内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2.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3.凿井方案和资质证明核准。

4.大坝竣工验收。

5.大坝堤顶兼做公路许可。

6.险坝改变原运行设计方式的审批。

7.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8.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9.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审查。

10.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情况的备案。

1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2.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

1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预审。

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下放至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

2.将利用县级管理的堤顶、戗台做公路审批下放至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

3.将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下放至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

4.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审批验收下放至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

5.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资金的审批下放至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

(三)增加的职责。

1.省级立项、征占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10万立方米以下的非跨市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护堤护岸林砍伐的审核。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2.加强河流管理和保护,加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3.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党组织建设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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