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沈阳市浑河城区段及环城水系水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

2022/07/1692 作者:佚名
导读: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系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其项目建议书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有关部门方可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15日内做出审查意见。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已超过区域控制指标,不得再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系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系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其项目建议书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有关部门方可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15日内做出审查意见。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已超过区域控制指标,不得再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系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