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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86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公文的收发、信访、档案、保密等工作; 2.负责保卫、财务、行政、后勤及车辆管理工作;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 5.拟定局机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督察。 二、机关党委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党组织的全面建设;配合局党组确立中心工作,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贯彻执行局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

一、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公文的收发、信访、档案、保密等工作;

2.负责保卫、财务、行政、后勤及车辆管理工作;

3.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

5.拟定局机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督察。

二、机关党委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局机关党组织的全面建设;配合局党组确立中心工作,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贯彻执行局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3.负责和组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4.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调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7.负责老干部工作;

8.协助局党组做好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人员编制、调配、工资、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综合法规处

(一)主要职责

1.综合文字(综合调研);

2.综合法规;

3.督查督办;

4.政务信息;

5.文件核稿及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会务;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价格管理处

(一)主要职责

1.落实国家、省有关公用事业、能源、药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

2.按照省授权,审定有关公用事业价格和医疗制剂价格;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收费管理一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制定国家省物价部门下达的收费标准和调定价任务;

2.对分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换发收费许可证及进行年检审验;

3.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制定,及收费人员的培训;

4.协调指导县市区物价收费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收费管理二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制定国家省物价部门下达的收费标准和调定价任务;

2.对分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换发收费许可证及进行年检审验;

3.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制定,及收费人员的培训;

4.协调指导县市区物价收费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行政审批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经市政府审定保留的价格行政审批项目中的18项,由办事大厅直接审批和办理《收费许可证》;

2.受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的有关价格审批事项;

3.根据审批大厅的要求,督办相关业务处室,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审批事项工作。

八、沈阳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市价格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管辖权限负责组织并实施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并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宣传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和帮助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项价格政策的自觉性;

4.负责组织和开展全市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依法查处投诉举报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区、县(市)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价格诚信”活动;

7.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全社会的价格监督作用;

8.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各项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所内思想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廉政建设和其他各项制度建设工作;

10.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事宜。

九、沈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受理司法机关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经济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

2.受理行政执法机关各种扣押、追缴、没收以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工程造价、股票、证卷以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财物)的价格鉴定;

3.受理拍卖保留价(底价)的鉴定;

4.受理交通事故财物损失价格鉴定和保险理赔纠纷财物价格鉴定;

5.受理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的认证;

6.受理价格鉴定复核裁定。

十、沈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价调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2.负责全市标价签的管理和规范。

十一、沈阳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一)主要职责

1.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审;

2.对工农业产品成本进行调查。

十二、沈阳市价格监测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对沈阳市的市场价格进行监测;

2、负责沈阳市的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3、负责对局内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进行开发维护;

4、负责对沈阳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跟踪、采集、分析、发布;

5、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实施价格预测和预警,并提出政策建议,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服务;

6、通过沈阳市价格信息网公示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和价格管理规定等,为社会和企业服务;

7、负责沈阳市物价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

十三、沈阳市价格研究所(价格协会)

(一)主要职责

1、开展价格理论研讨以及针对沈阳市经济发展的专题调研;开展学术交流以及优秀调研成果的评选表彰;编辑发行价格理论书刊;

2、组织专家、学者为振兴沈阳献计献策,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3、宣传国家的价格政策法规,开展对物价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开展对会员的价格政策法规培训;

4、组织物价管理人员和会员到发达国家和地区考查学习;

5、接受会员和社会的委托,为其提供咨询、协调、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协调、解决企业间、行业间的价格予盾;

6、完成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社团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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