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域环境整治情况
1.严禁路肩、边坡种植农作物。全县公路两侧已有路肩、边坡农作物全部清除,做到应清必清、不留死角。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公路路肩、边坡无种植农作物现象。
2.落实“路长”责任制。须由乡镇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路长,在每条乡、村公路起止点设立路长牌。涉及路长人事调整的,要立即对路长牌内容进行更新。
3.完善公路附属设施。对安保设施缺失的路段,按规定完善安保设施。对沿线急弯陡坡路段、学校、过村镇(集中居住点)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牌。
4.绿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根据“经济适用、打造亮点”的原则,以镇区出入口、重要线路节点、绿化苗木短缺或绿化空白路段为重点,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方式进行补植补种,打造“错落有致、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优美环境。
(二)示范路创建情况
各乡镇场(街道)在路域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至少创建一条景观示范路。在创建中,突出路面和桥涵养护、修整路肩和边坡、疏通边沟、过村镇路段整治、绿化种植、完善附属设施等重点,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绿化美化、标志齐全(具体标准见《沭阳县乡、村公路景观示范路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