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人民法院根据(2015)涉民初字第01664号民事调解书对河北天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80000元,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和全部未履行而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魏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06月2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魏县教育局院堡中心校诉河北天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01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邯郸县鹏辉钢筋加工厂申请执行河北天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河北天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河北天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人员杜彬采取限制措施 。
2020年1月13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河北天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案号为(2020)冀0403执46号,执行标的为83028 。2020年10月13日,魏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河北天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案号为(2020)冀0434执574号,执行标的为1305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