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河北省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设区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二)加强评估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规划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能分工定期开展检查,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2015年底,对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进展情况、各项指标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评估后需调整的规划内容,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对本实施意见的最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对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河北省计量专家库,积极实施计量人才“十百千”工程,加大创新型计量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科技人才的培育引进力度。加强计量相关学科、专业以及课程建设,完善全过程计量人才培养机制,培育一批专业领军人才和技术能手。选拔年轻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研究及实验活动,培养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健全计量培训机制,组建培训骨干队伍,分层级、分类别做好各地、各部门、各企业的计量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业务精干的计量技术队伍。强化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员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设计人员、工艺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计量意识。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形成公平交易、诚信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