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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调整

2022/07/16138 作者:佚名
导读:(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省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四)将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矿长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职责,划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7日,河北省召开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对深化省市县党政群机构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省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四)将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矿长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职责,划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7日,河北省召开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对深化省市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作出安排部署。对应国家应急管理部机构设置,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省农业厅的草原防火、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下一步,将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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