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邢台市文物局: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要求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你局报送《天宁寺前殿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现场勘察报告应补充天宁寺前殿周边环境照片;
(二)平面图等应标明尺寸;
(三)应进一步明确设计、施工中的文物保护要求,设备安装、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四)建议将雷击计数器进一步转换为报警信号,对连接套压接的方法进行工艺说明及实际效果论证。
三、方案修改完善后报我局核准。
河北省文物局
2015年2月27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