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定州市旅游文物局: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要求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你局报送《定州清真寺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现场勘察报告应补充电阻率测值和盖章、签字;
(二)设计方案对所有建筑按统一标准进行设防且没有必要性说明,设防过度。应根据建筑布局和特点适度调整设防并做出说明;
(三)应进一步规范图纸,增加尺寸标注;
(四)防雷设施建设要兼顾毗邻古建筑周边高大树木的防雷需要。
三、方案修改完善后报我局核准。
河北省文物局
2015年2月27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