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
院党委书记:朱天明,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2、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负责领导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按规定召开党委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定期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5、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搞好干部的培养、选拨、推荐、管理工作。
院 长:刘希亮,全面负责行政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审定教学进程、授课计划、实习方案以及任课教师名单,并检查落实。
2、组织研究、改进教学等工作,主持学院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并督促检查各有关课程教学文件的建立。
3、负责组织各类教材的征订工作并检查督促任务的落实情况,组织审核各专业的教材,保证使用。
4、协助书记做好党、政、群团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
5、负责检查考核各系、实习工作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审核教师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奖金、津贴。
党委副书记:张明,负责工会、学生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班子团结和建设。
3、协助书记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本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书记做好对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5、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及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王有凯,负责本科教学、合作办学、财务管理
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本科教学内容的所有工作:教学计划、质量监控、教师进修及培训、各级质量工程的申报以及建设等。
2、人才引进。
3、负责合作办学的协调、管理等。
4、学院财务年度计划的制定、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审计等。
5、机房管理 。
副院长:梁为民,负责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团队建设
主要工作内容:
1、科研管理、报账审查、科研课题申报、课题鉴定指导等。
2、学科建设申报、日常管理、评估等。
3、学科平台的申报、建设等。
4、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等。
5、创新型科研团队建设。
副院长:余永强,负责研究生教育、实验室管理、资质申报
主要工作内容:
1、各类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工作。
2、实验室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实验室平台建设、实验设备论证等。
3、院管产业管理、学院创收、资质申报等。
4、国有资产管理。
党政办公室
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是学院机关的中心机构,具有管理服务、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参谋咨询等多项职责。这些职责发挥得好坏,对学院的中心工作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主要有以下职责:
1.根据院党政领导的布置,负责起草本院的党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关规章制度和以学院党政名义发布的文件、布告和通知等;
2.负责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前准备,会中记录,会后整理纪要,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学院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3.组织、协调全院性重大活动,处理来信来访等;
4.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保密等工作,按时清退机要文件;
5.做好校园网的信息收集、学院信息报导、宣传等工作;
6.协助主管领导管理好学院的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7.组织做好学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及维修、卫生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学院财产及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保管、调配等工作;
9.做好各所、科室、直属单位之间的日常事务协调工作;
10.审核公事函件的寄发,负责院介绍信、院印章的审核和保管工作;
11.完成与党政办公室有关的其他工作和学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2.做好学院教职工基本信息的收集工作;
13.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14.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研办
学院教务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院(系)教学秘书是各系教学管理的执行者,在教务处、院(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制订或修订本系教学计划,协助贯彻执行教学计划,办理教学计划调整手续。
二、认真贯彻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务工作。
1.将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分发给各教研室,按时搜集任课教师填写好的各门课程教学安排表,交院(系)主任审定后汇总、调整、平衡各班级各课程的周学时,一并交教务处教务科。
2.协助教务处编制课程表,组织人员抄写课程草表。征求任课教师对课程表的意见,印发修正后的课程表,于学期结束前二周将正式课程表发至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
3.汇编本院(系)课程总表。
4.搜集各门课程的教学日历,并按时上交教务处。协助有关领导定期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
5.办理课程调整、变动后的记载工作,根据教务科的停调课通知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
6.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检查考试纪律,汇总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上报教务处。
7.统计、汇总本院(系)教师听课情况。
8.组织学生进行选修课的报名,并按时将选修课学生名单汇总交教务处教务科。
9.做好学生教学档案材料的搜集和保存工作。
10.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好教学检查,协助院(系)主任在学期末总结通报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总结等。
11.协助主管领导广泛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协助做好教学评估工作。
三、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1.办理学生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时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交教务处。
2.每学期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将本系学生考勤统计表交教务处和学生处。
3.每学期上课前将开课班的学生名单、成绩登记表等发至任课教师。
4.催促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成绩呈报表送学生所在系1份和开课单位2份,开课单位秘书收其中1份按期送教务处教务科。
5.做好学生学习成绩登记工作和考试舞弊、违纪学生处理后的学籍记载工作。
6.每学期结束后,因考核成绩不及格需重修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
7.办理学生休学、退学、转学和留降级处理等工作,办理免修、缓考等手续。
8.做好毕业班成绩清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毕业、结业的学生名单,经系审核后报教务处。
9.协同教务处做好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填写和发放工作。
10.按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学籍原始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四、协助教材科做好各门课程所需教材的预订和发放工作;协助教研督导科落实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等事宜。
五、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处理外单位来校旁听及进修事宜。
六、处理和填写教学管理有关的报表。
七、按时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业务活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团委
学院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学院分团委是校团委的下级团组织,其工作对校团委和同级党组织负责,其工作职责如下:
1.抓好分团委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决议、决定,对分团委和团员(代表)大会负责。
2.主持分团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本单位团的全委会、团员(代表)大会,对本单位团委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3.参加学院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参与有关工作决策。
4.出席校团委有关会议,参与校团委工作决策。
5.根据校团委和同级党组织的要求,主持制定工作计划,并带头组织实施,落实检查。
6.指导本院(系)学生会和社团工作,使其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协调团组织与校、院各方面的关系。
7.负责团员考核,并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
8.负责学院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及时更新,积极宣传学院各项工作,保证学院网站正常运行。
9.完成校团委和本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机构,由学工办主任和学院专兼职辅导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的安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校纪校规、心理健康、安全、入学和毕业等方面教育;
2.加强学风建设工作,深入了解学院学风建设状况,提出学风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学风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及学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新生报到注册、毕业生离校工作;
4.负责学生的各类奖学金评比、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及表彰工作;
5.做好学院贫困生的建档、困难补助的发放、勤工助学安排、助学贷款等有关贫困生的各项工作;
6.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信息管理和教育培养工作,及时提交党员发展计划,接洽和办理毕业生的组织关系;
7.负责学生工作的文件管理,加强对专兼职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
8.积极开展学生工作的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生工作相关课题的申报和文章的撰写;
9.结合学校有关制度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的相关制度;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位委员会
土木工程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
主 席:刘希亮(教 授、博士)
副 主 席:王有凯(副教授、博士)
委 员:余永强(副教授、博士)
顿志林(教 授、硕士)
杨建辉(副教授、博士)
廖明成(副教授、硕士)
王兴国(副教授、博士)
刘 靖(副教授、博士)
张春生(副教授、硕士)
秘 书:孙现军(讲 师、硕士)
学术委员会
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主 席:刘希亮(教 授、博士)
副 主 席:王有凯(副教授、博士)
委 员:梁为民(教 授、博士)
邹正盛(教 授、博士)
龚耀清(教 授、博士)
闫安志(教 授、博士)
黄小广(教 授、博士)
刘 靖(副教授、博士)
张建设(副教授、博士)
秘 书:孙现军(讲 师、硕士)
学院系(室)设置
学院系(室)主任岗位职责
系(实验室以下简称室)主任是本系(室)学科带头人,在学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
1. 领导系(室)成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 根据学院规划和系(室)任务,负责制定系(室)建设规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 负责制定系(室)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和毕业设计课题的审定等有关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种计划和大纲的制定;负责系(室)专业课程教材的开发与建设工作;负责系(室)每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
4. 组织制定系(室)的科研规划和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科研工作;组织系(室)的科技活动,参加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负责组织系(室)教研教改工作。
5. 拟订并组织实施系(室)教师培养计划,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6.参加教学实践,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性听课,开展教学方法研究。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组织系(室)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成果展览、教学比赛等学术活动。
7. 负责系(室)新进教师的职业规划,并做好指导和培养工作,努力提高新进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8.做好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9. 负责系(室)各项行政工作,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主持全室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系(室)的有关问题。
10. 与教研室党支部书记负责对系(室)成员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等)。
11. 负责系(室)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和论文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2. 完成本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