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参与制定我省公路工作政策、法规、实施意见、办法、措施。
2.参与编制公路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报工作,负责公路系统统计、交通量调查工作,公路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全省一般新建、改建、改善公路工程设计、预算审批、日常施工管理工作。受厅委托,参与或负责一般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4.负责抓好全省(除高速公路以外)公路通行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确保还贷。
5.负责编报全省以工代赈计划,负责编制县乡道路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的设计、审批、行业管理工作,加快县乡公路建设步伐。
6.负责全省公路系统通信网工作。
7.负责全省一般公路工程、养护质量监督、检测工作,配合厅检测部门搞好全省公路检测实施网建设和公路部门三级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8.负责全省公路绿化和路政管理工作,维护路产、路权。
9.组织公路系统安排科研计划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配合省厅做好科研项目管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步伐。
10.负责全省公路部门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严格财经纪律,提高投资效益。
11.负责全省公路系统职工教育、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省路用设备材料、物资管理、制定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办法,储存、管理战略钢材。
13.负责编报公路统计报表,定期公布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通行费征收等计划完成情况,向上报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字和分析报告。
14.指导公路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各项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增强职工凝聚力、向心力。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