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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2/07/16141 作者:佚名
导读: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进一步指导加快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引领作用,更好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构筑河南区域竞争发展新优势,全面适应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现将《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发展,我省连南贯北、承东启西、便捷通畅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

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进一步指导加快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先行引领作用,更好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构筑河南区域竞争发展新优势,全面适应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现将《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发展,我省连南贯北、承东启西、便捷通畅的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但仍存在省际通道不完善,区域路网不均衡、不充分等薄弱环节,高速公路的网络优势还不稳固,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一是服务支撑区域发展的需要。适应引领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的经济空间结构变化,完善大通道、绕城高速建设,确保过境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快速、绕城通过,需要高速公路适度超前发展,对外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对接连通,对内强化郑州、洛阳都市圈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沿黄等重点区域互联互通,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交通区位优势。

二是抢抓黄金窗口期的需要。国家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和更加稳健灵活的货币政策,高速公路项目融资成本显著降低。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明确土地跟着项目走,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障更加有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各地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需求更为迫切。

三是加强行业管理的需要。近年来,高速公路建设面临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2003年4月出台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交通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豫政〔2003〕10号)于2017年4月失效后,省级层面亟需出台新的指导高速公路建设的政策文件,从而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创新建设模式,指导推动全省高速公路科学发展。

二、《意见》主要内容和特点

《意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规划引领、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在高质量推进高速公路“双千工程”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工程”。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确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重点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新增项目和我省“两圈三山六通道”高速公路项目。三是优化建设管理体制。强调加强省级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功能,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四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明确省级统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加快项目审批。五是建立资金保障体系。要求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融资功能,增强融资能力。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六是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投资人信用监管,严格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营造项目建设优良环境,严格防控廉政风险。七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高速公路建设常态化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工作,制定重要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对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意见》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进一步加强省级统筹。省政府建立高速公路建设常态化协调机制,定期协调会商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省级统筹实施高速公路“工程”,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对市县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进度、竣工通车、建设环境等情况进行考核,对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投融资功能发挥、承担建设任务数量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二是进一步明确建设模式。为有效减轻市县财政负担,保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进入,由省级负责将“工程”建设任务切块,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采用模式建设。三是进一步压实市级主体责任。明确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继续履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投资人招标、用地手续办理、矿产压覆补偿、征地拆迁等工作,保障用地供给和土源供应,保障建设环境;严格履行在建和已通车项目合同约定,加大对“烂尾项目”处置力度。省直管县(市)政府不再承担新建项目主体责任,继续履行在建和已通车项目合同约定。四是进一步发挥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作用。要求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主力军作用,承担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同时,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牵头责任,确保项目建成。五是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优质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股权合作、股权流动等模式,共同参与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效降低两大平台资金风险、财务成本和廉政风险。对未纳入“工程”范围的高速公路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路一策”的原则,鼓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吸引社会资本采用模式,或采用政府收费模式投资建设。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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