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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第六章 附 则

2022/07/16209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三十条 国家主要河流以外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主要河流以外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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