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水土流失,它包括预防、管护、治理三方面内容。
一是宣传措施,通过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各界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二是政策措施,针对当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制定地方配套规范性文件,以政策调动农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三是监管措施,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督执法队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制度,及时防控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管护包括管理措施和看护措施·管理措施是为了调动全社会治理小流域的积极性,提高治理效果和治理水平所采取的项目管理措施;看护措施主要是为维护和保护治理成果而采取的措施、分为自管、专管和监管措施。对属于个人所有或承包的区域内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以自管为主,村集体所有水土保持设施,主要以村级管护员专管为主,对国有水土保持公共设施主要以职能部门监管为主。
治理是指以小流域为单元,按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由乡村组织协调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