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的内容
《目录》内的商品共涉及H.S.编码20类,编码4 815个。《目录》中商品的“海关监管条件”为“A”,表示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共3883个;“海关监管条件”为“B”,表示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共4 260个;“海关监管条件”为“D”,表示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共3个。
(2)《目录》内“检验检疫类别”字母的含义
“M”表示进口商品检验共1441个;
“N”表示出口商品检验共1912个;
“P”表示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955个;
“Q”表示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945个;
“R”表示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共1385个;
“S”表示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共1147个;
“L”表示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共32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