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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全文

2022/07/16112 作者:佚名
导读:一、指导思想 以尚屯水库周边、主要道路两侧环境问题突出的村为重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危害健康的村庄为突破口,大力改善农民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以“以奖促治”为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国家、省、市投入的资金发挥有效作用,达到最大效益;以连片整治为契机,在我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提炼多种模式、推出主要技术、抓好重点区域,圆满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

一、指导思想

以尚屯水库周边、主要道路两侧环境问题突出的村为重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危害健康的村庄为突破口,大力改善农民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以“以奖促治”为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国家、省、市投入的资金发挥有效作用,达到最大效益;以连片整治为契机,在我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提炼多种模式、推出主要技术、抓好重点区域,圆满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任务,达到整治成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完成2011年农村连片整治任务。连片村庄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水与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污水管网完善等方面得到整体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庄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

三、工作基本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连片整治的内容、程序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树立出典型村、典型区域、典型工程、典型技术。

(一)注重连片整治成效,因地制宜,提炼出农村连片整治的多种模式。

1.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为主的治理模式。

对乡(镇)或村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通过设立隔离设施、保护标识、清除治理污染源、建立保护制度等措施,落实各项保护措施,达到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目的。

2.解决生活污水污染为主的治理模式。

通过边沟(排污沟)或污水汇水管网将乡(镇)和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

3.解决生活垃圾污染为主的治理模式。

几个村屯联合形成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4.解决畜禽养殖污染为主的治理模式。

结合养殖小区或散养密集区,采取多种模式全面解决本村屯的养殖污染问题。

5.综合治理模式。

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村屯开展全面的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垃圾、畜禽、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全部取得突出的成效,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6.区域连片治理模式。

结合支流河、道路,连片村屯形成线或面的连片治理模式。

7.重点工程治理模式。

一个村屯,或几个村屯联合建设一个服务多个村屯的具有特色和示范意义的环境基础设施,解决多个村屯的环境问题。

8.其他治理模式。

根据本区域特点,开展因地制宜、多种多样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模式,突出本地区治理特色。

(二)注重连片整治规范,推出标准化和特色化的整治技术。

按照《辽宁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要求,因地制宜,将《指南》中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垃圾收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的实用技术应用到 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中。

(三)注重连片整治解决环境问题,突出抓好重点村庄和重点区域。

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以尚屯水库周边为重点,以国家要求的6项整治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结合农村连片整治和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取得一举多效的效果。

(四)注重长效机制,保证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设施正常运转。

项目示范区域在落实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同时,通过县级财政和村镇自筹等方式落实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工程)的运行费用。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县政府组织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规章制度,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所有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内容一定遵循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和规范,不得逾越。

(五)整治基本标准。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对象以村庄为基本单位,整治后每个村庄应达到省生态村标准。

1.村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主要采取集中、分散、就地等处理模式,采用湿地、沟塘、氧化沟、生化等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垃圾收集、储存、运输、人员管理体系健全,定点存放清运率100%,无散排。

3.村内畜禽养殖粪便得到处理、利用,改厕、改圈与沼气建设、无公害农业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结合,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

4.村庄饮用水水源地建立起管理范围、制度、标识、围栏等保护措施,清理各类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

5.村内人居环境清洁整齐,绿化、柏油路、路灯等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完整、齐备。

6.村内充分展示环保宣教、生态文化氛围,有宣传栏、文化室、文化广场,宣教口号上墙,家喻户晓。

四、时间安排

6月底前,县政府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全面启动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7月底前,完成示范项目的统一设计、选址、土地、招标、签订示范项目建设协议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7月底前所有示范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建立分级管理的组织机制、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检查考核的促进机制以及成效评估的考评机制,确保连片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切实取得实效。

(一)组织保障。

1.组织机构。

成立法库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陈佳标和县政协主席张福志任组长,由副县长赵丹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财政局局长姜春杰任常务副组长,负责连片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由县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农经局、水利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以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恩寺乡、孟家镇、和平乡、十间房镇、冯贝堡镇、大孤家子镇、五台子乡、四家子乡、双台子乡、秀水河子镇、丁家房镇、登仕堡子镇、法库镇政府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霍光波任主任,县财政局、环保局主管领导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工作。

同时,列入整治区域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责任分工。

(1)县财政局会同县环保局,负责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连片整治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评估等。

(2)县政府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所有国家、省专项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实施管理。对所有示范项目统一标准、组织设计、招标、监理、验收、评估。

(二)制度保障。

1.实行工作调度联席会议制。

领导小组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以及向各成员单位布置的工作,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工作抓实抓透,按时完成。

2.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相关乡(镇)政府要分别按照要求,制定本区域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与县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时限、效果等,落实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和责任人,形成一对一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目标保证体系。

各乡(镇)政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沟通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制。

建立年度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考核办法》,将考评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

对照目标责任状,法库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联合开展督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联动。

4.项目管理制度。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沈阳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

5.资金管理制度。

按照《辽宁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沈阳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中央、省、市、县财政的连片整治示范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进行专项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不得将资金划拨到乡(镇)、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报账。

专项资金支持的村镇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详细情况、项目安排和具体实施等情况向受益地区农民张榜公布。

6.建立报告通报制度。

示范乡(镇)政府要在每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每年11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内容、项目进度情况、存在问题、下步计划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资金保障。

法库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2011年总投资预计2000万元(中央、省、地方资金比例4:3:3)。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市级配套资金主要由县政府负责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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