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路工程有严重影响的是泥炭泥沼。这类泥沼中以泥炭沉积为主,泥炭为半腐朽的植物残体,有机质含量一般大于50%,吸水能力很强,有很高的压缩性。道路工程上把泥炭泥沼按其沉积层的稳定程度分为三类;①第一类泥沼,完全为稳定的泥炭所充满,相对稳定;②第二类泥沼,为不稳定的泥炭所充满,相对不稳定;③第三类泥沼,为水或流动的泥炭或淤泥所充满,表面有或无飘浮的泥炭皮,极不稳定。
道路通过泥沼时,路线宜选在泥沼浅而沼底平缓的地段以及泥沼最窄的地段通过;并且,路基应尽可能高出泥沼地下水位和地表积水水位一定高度。在一、二类泥沼上修筑路堤,为加快进度,降低造价,可将路堤直接置于泥炭表层,利用路堤重量把泥炭层压实(图1)。为压实和挤出泥炭,并保证在行车作用下的弹性变形在容许范围之内,路堤应有必要的填土高度。在一、二类泥沼上修建较高等级的道路,当泥炭层厚度小于2米时,可考虑采用全部挖除的办法。在三类泥沼上修建路堤,一般应落到实底上(图2)。但在飘浮泥炭皮较厚的三类泥沼上,低等级公路也可修在柴排上。无论哪种泥沼,当沼底横向坡度较大(一类泥沼大于1/10,二类泥沼大于1/15,三类泥沼大于1/20)时,都应考虑路堤沿沼底滑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