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政工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财务、文电处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重要文件。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和群团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指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才和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科(信访室)
主要职责: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承担有关重大行动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参与制定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协助做好房屋征收政策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负责干部监察、信访、维稳、平安、综合治理和相关业务信息、统计工作。
3、住房保障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及管理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承担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人员资格审定、货币补贴、实物分配和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国有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我县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制定、宣传、业务咨询和资金监管。指导落实各类私房改造政策。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工作。
4、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局机关行政审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综合协调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有关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协助抓好落实。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5、建筑业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建筑行业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拟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建设监理、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对招投标投诉处理。组织或参与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科技发展、绿色节能、新墙材改革、工程造价、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等工作。
6、房地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租赁监督管理。参与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验收工作,检查监督住宅小区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负责全县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7、人防和城乡建设科
主要职责: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指挥信息化、疏散基地等建设和管理。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计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建设。负责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人民防空群众组织整组和训练。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承担县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拟制人民防空有关命令和指示。拟订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设计。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和监督农村住房和危旧房改造的建设和质量安全。负责城市住宅及经营性场所装修、危险房屋鉴定、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参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救助等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及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的建筑方案(含总平面图)审定、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监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