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接待、办理相关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上级有关转办信访件及信息的反馈。负责本部门社会稳定和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承办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权限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财政预算汇总上报,并对预算资金进行统筹。负责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和群众工作。负责本部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科(挂建设扬尘治理督查办公室牌子)。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权限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区属建筑企业的资质年审和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协调清理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工作。负责权限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辖区权限内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落实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负责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城市建设科(挂人防管理科牌子)。组织编制全区住房和城市建设、人民防空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权限内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年度计划,组织或参与实施权限内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负责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负责辖区权限内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管理人民防空经费、资产。负责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辖区权限内地下空间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
五、城市更新推进科。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总体工作方案,拟订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划定城市更新范围,核定城市更新项目,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考核工作。指导城中村改造工作。
六、住房保障科(挂物业管理科牌子)。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租赁住房补贴的审核、上报和发放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摇号选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才安居工作。
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房屋租赁备案。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登记。负责权限内前期物业管理资料备案。落实房屋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七、房产管理科。负责权限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驻区单位执行本市房改政策。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的初审、申报。负责驻区单位自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的初审、申报。负责辖区房改退房工作的初审。负责辖区内被征收房屋的房改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直管公房的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租赁合同变更和租金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困难企业承租直管公房租金核减工作。负责制定辖区直管公房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修缮工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