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人事政工科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督查督办、党群等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组织编制财务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票据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资产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管理;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税收等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基层交管所的财务收支和监督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二)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科。根据全市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以及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区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监督指导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区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等城乡道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县道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对镇村道路的修建和养护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其他道路的征地、拆迁及由本市投资建设公路小桥涵的修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负责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全区县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参与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组织地方铁路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
(三)法规安全科(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区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铁路运输、水路运输等城乡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协调邮政行业。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客运、轨道交通运营的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渔船检验;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区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区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智慧交通建设和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负责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