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积极引导
连续几年出台土地流转政策意见。2005年市政府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考核奖励办法》,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年终对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且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土地流转工作奖励。2007年出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土地流转政策意见,规定从2008年起,市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拔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转补助和奖励。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流出户每亩200元的资金补助,一次性给予所属镇(街)村每亩6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