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应急戒备组织体系由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协调组、秘书组、震情趋势判断组、地震监测组、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组、后勤保障组组成。
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对有关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事项做出决定,日常工作由分管地震应急的副局长负责。
(1)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地震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其他副局长
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2)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就局日常应急工作的重要事项做出决策。
②贯彻落实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应急工作的事项。
③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相关应急工作的事项。
④审核、签发局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方案。
⑤按本预案审核、确立本局人员地震应急期间岗位职责。
⑥审核、批准局地震应急装备(设备)的保障计划,审批相关物资的采购计划。
⑦协调周边地区有关地震应急事宜,决定派出应急现场支援队伍。
⑧决定启动本预案,按预案确定响应级别并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
(1)应急协调组组成及职责
由应急处、震防处、审计处组成。应急处负责人任组长。
①贯彻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工作的指示,筹划应急戒备期间地震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②具体承办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国地震局部署的相关应急工作。
③拟定本预案、相关保障方案和应急戒备期间工作计划。
④拟定本局人员地震应急期间岗位职责,地震应急装备(设备)的保障计划。
⑤拟定相关地震应急的规章制度,按预案组织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流程。
⑥组织地震应急工作培训,筹划实施地震应急演练。
⑦制订地震应急宣传工作计划,制作地震应急现场科普宣传工作通用材料。
⑧按华东区地震应急区域协作联动实施方案,拟定本局应急联动响应方案。
⑨其他相关地震应急准备的具体工作事项。
(2)秘书组组成及职责
由办公室、人事处和科培中心组成。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
①拟定有关地震应急工作的文秘制度。
②拟定地震应急新闻的发布管理制度。
③向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地震应急工作的重要事项。
④负责有关地震应急工作重要会议和相关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的采集记录工作。
(3)震情趋势判断组组成及职责
由监测中心、监测处和台站组成。监测中心负责人任组长。
①值守地震震情。
②制定地震应急监测预报的工作职责。
③承担局应急指挥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应急图件资料的准备及补充工作。
(4)地震监测组组成及职责
由监测中心、工程所和台站组成。监测中心人员任组长。
①制定地震应急现场监测工作职责。
②现场流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③就地震应急现场监测设备的配备提出申请。
(5)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组组成及职责
由工程所、科培中心人员组成。工程所负责人任组长。
①制定地震应急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方案。
②就地震应急现场工作考察装备的补充提出申请。
③组织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相关工作的培训。
(6)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计财处、服务中心组成。计财处负责人任组长。
①制定地震应急后勤保障实施方案。
②承担地震应急装备、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③承担地震应急装备、设备及相关物资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
④承担地震应急经费的落实。
2.2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组织体系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在已经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我局履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现场工作人员编入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在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参加现场应急工作。
2.3 应对重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组织体系
发生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在已经启动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我局履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局地震应急组织体系由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现场)和局后方指挥部组成。
2.3.1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现场)组成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地震应急工作副局长,其他副局长
成员:各现场工作组负责人,周边地区应急支援队负责人。
(2)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等上级部门关于地震应急工作的指示,全面部署、统一指挥全省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工作。
②直接指挥局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工作。
③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和当地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等信息。
④设立新闻工作小组,统一管理地震应急新闻工作。
⑤协调和接收中国地震局以及周边地区的应急支援。
⑥会同震区政府完成震害损失评估工作。
⑦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现场)下设应急协调组、秘书组、震情趋势判断组、地震监测组、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组、后勤保障组。由局地震应急人员、中国地震局和周边地区支援人员编组组成。
(1)应急协调组职责
贯彻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决定,承担地震应急现场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①贯彻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指示,协调各现场工作组具体工作。
②协调中国地震局和周边地区支援人员的具体工作。
③拟定现场工作的具体计划,明确现场工作纪律,把握现场工作进度。
④向现场其他各组提供震区地震活动等基础图件。
⑤审核震害快速评估结论,收集震情与灾情,拟定地震灾情速报意见,报指挥部批准后送秘书组。
⑥组织震害损失的会同评估工作。
(2)秘书组职责
①值守地震应急。
②向中国地震局、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会商趋势意见及地震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有关市县政府。
③汇总、分办现场工作各类信息,及时将重要情况报告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
④承担新闻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地震震情及应急处置的相关新闻发布与管理工作,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接待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和新闻单位来访人员。
⑤负责重要会议和相关重要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的采集记录工作,承担地震应急指挥部日志工作。
⑥编辑和发送地震应急工作简报。
(3)震情趋势判断组、地震监测组职责
①即时分析处理记录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震区宏观异常信息,联系后方震情趋势判断组,提出趋势意见。
②确定现场流动台站选点、规模等布设计划,快速布设现场流动台。
③做好流动台技术维护和环境保护,保证流动台数据记录连续可靠。
④根据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组意见,布设强震监测设施。
⑤保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工作队技术系统正常运行。
(4)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组职责
①开展震害评估和地震社会经济影响调查,及时报告震害损失情况。
②主持震害的会同评估工作。
③地震宏观烈度调查。
④地震构造和地面破坏情况考察。
⑤宏观异常情况调查落实。
⑥次生灾害源的排查。
⑦以滚动方式向应急协调组和秘书组通报考察情况,宏观异常情况同时通报震情趋势判断组。
(5)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现场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②现场办公场所及办公器材保障工作。
③宏观调查及震害评估作业器材保障工作。
④现场车辆调度等交通保障工作。
⑤必要的医药保障。
⑥在正常通讯设施未遭破坏的情况下,负责和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⑦会同地方政府协调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后方指挥部由震情趋势判断组和综合组组成,由指挥长指定一名副指挥长任负责人。
(1)震情趋势判断组职责
①分析台网监测数据和信息,组织各类会商会并提出地震趋势意见。
②收集汇总和分析震区宏观异常信息,并结合监测资料分析提出趋势意见。
③以滚动方式将会商意见报指挥长并通知应急协调组。
④向秘书组提供震害快速评估结论(震后1小时内)。
⑤向应急协调组提供震区地震活动等基础图件。
⑥拟定和发送《会商报告》、《震情》。
(2)综合组职责
由留守人员组成。负责人由指挥部指定。
①保持应急期间的办公秩序。
②后方指挥部日常内外联络及文秘工作。
③落实应急人员和器材物资的前调补充工作。
④接待来访人员,按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指示做好相关工作。
⑤局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⑥做好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发生较大或一般地震灾害事件,震区所在市或县政府已经启动地震应急预案,但未启动省地震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局地震应急组织体系由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组成。
(1)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组成—同2.1.1(1)
(2)局地震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贯彻执行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等上级部门关于地震应急工作的指示,统一指挥地震应急工作。
②向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等信息。
③组织领导本预案实施。
④统一管理地震应急新闻工作。
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协调组、秘书组、震情趋势判断组和后勤保障组。
(1)应急协调组职责
①协调各项地震应急工作。
②保持与中国地震局应急救援司联系,并根据其要求及时汇报震情、灾情及地震应急工作情况。
③保持和现场指挥部联系,汇总现场工作各类信息,及时将重要情况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通报秘书组。
④审核震害快速评估结果,收集震情与灾情,拟定地震灾情速报意见,报指挥部批准后送秘书组。
⑤检查落实本预案的实施。
(2)秘书组职责
①值守地震应急,汇总、分办各类地震应急信息。
②向省政府、中国地震局报送震情与灾情,并通报有关市县政府;向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震情及地震应急情况。
③负责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承担地震震情及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与管理工作;负责接待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和新闻单位来访人员。
④负责重要会议和相关重要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的采集记录工作,承担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日志工作。
⑤编辑和发送《地震应急工作简报》。
(3)震情趋势判断组职责
①分析台网监测数据和信息,组织震情趋势会商并提出地震趋势意见。
②向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中国地震局台网中心报告震情,并通报秘书组。
③向秘书组提供震害快速评估结论(震后1小时内)。
④汇总和分析震区宏观异常信息。
⑤向现场指挥部应急协调组提供震区地震活动等基础图件。
⑥拟定和发送《会商报告》、《震情》。
(4)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负责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场所的会场布置与会务保障。
②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经费保障。
③派出地震现场后勤保障工作人员。
④负责仪器装备及配件的供应和其它应急工作必需物资的保障。
⑤负责应急车辆调度及通讯保障,落实给养供应及水电管理等工作。
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1)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地震应急工作副局长
副指挥长:根据现场工作具体情况由局应急指挥部确定
成员:现场各工作组组长,周边地区应急支援队负责人。
(2)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职责
①贯彻执行省政府、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工作指示,向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信息和现场工作开展情况。
②统一指挥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③协调和接收中国地震局和周边地区的应急支援。
④地震现场相关新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⑤主持并会同震区相关部门完成震害损失评估工作。
⑥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协调组、地震监测组、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组、后勤保障组,由局地震应急人员组成,必要时请求中国地震局和周边地区派出支援人员,并编入相应各组。
(1)应急协调组职责
承担地震应急现场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现场指挥部秘书工作。
①贯彻局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指示,报告震情、灾情及地震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现场工作组具体工作。
②协调中国地震局和周边地区支援人员的具体工作。
③拟定现场工作的具体计划,明确现场工作纪律,把握现场工作进度。
④承担现场指挥部和局应急指挥部的联络工作,保持现场指挥部和局应急指挥部的实时沟通。
⑤汇总、分办现场工作各类信息,有计划将现场工作开展情况分类整理,通报局应急指挥部应急协调组和秘书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负责人。
⑥承担地震现场相关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接待地方政府人员和新闻单位来访人员。
⑦拟定现场科普宣传材料,协助震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⑧向现场其他各组提供震区地震活动等基础图件。
⑨负责重要会议和相关重要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的采集记录工作。承担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日志工作。
(2)地震监测组职责—同2.3.2(3)除①外
(3)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组职责—同2.3.2(4)
(4)后勤保障组职责—同2.3.2(5)除⑥外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在震情、灾情轻微的情况下,局地震应急体系由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和地震现场工作队组成。
2.5.1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同2.4.1
2.5.2局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组成及其职责—同2.4.2
2.5.3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组成及职责
地震现场工作队由震害评估及科学考察组、地震监测组部分人员组成。
(1)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组职责
①震害评估和地震社会经济影响调查。
②地震宏观烈度调查。
③地震构造和地面破坏情况考察。
④宏观异常情况调查落实。
⑤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⑥次生灾害源的排查。
(2)地震监测组职责—同2.3.2(3)(除①④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