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编制
核定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40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副局长4名,纪检组组长(副处级)1名;办公室8名 (含工勤人员5名);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和耕地保护处、土地征收处、土地利用处、土地市场处、地籍管理处、矿产资源管理处各4名。
(二)领导职数
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组长(副处)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0名,其中: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各3名;政策法规处、规划和耕地保护处、土地征收处、土地利用处、土地市场处、地籍管理处、矿产资源管理处各2名。
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