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责,市规划、住建、环保、工商、交警等部门配合协作,按《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制度的通知》(海府办〔2006〕243号)执行。
(二)停车场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占道停车场(临街)、社会化经营性停车场的管理和审批,市交通部门负责公交、出租车客运停车场(站)、长途客运停车场(站)、物流货运停车场(站)等专业停车场的管理和审批。
(三)城市排水许可职责分工: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所属的市市政管理局对新建城市排水设施驳接许可提出可行性意见,由市水务局依法审批。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