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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程序第三条

2022/07/1681 作者:佚名
导读:企业或作业者在编制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的同时,应当以委托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对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企业或作业者在编制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的同时,应当以委托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对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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